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
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
各委、辦、局🐍,各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
根據市政府關於人才引進工作的要求🙏🏻,為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加強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規範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進非上海生源優秀畢業生是為了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優化上海人才引進環境🧛🏿♀️,發揮人才在促進上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核心作用🗂,按照優先服務國家戰略🐪🛑、優先服務“四個中心”建設重點領域的原則🧑🦱,引進人才實行條件管理。本市各有關部門👵、各高校和用人單位要從保持和增強上海人才優勢的高度出發🙋♀️,重視做好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為吸引優秀畢業生進滬就業營造良好環境👷🏽。
二、為了進一步規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管理🍣,用人單位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及居住證申請的主體,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於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範圍🫄🏽。
三、為進一步加強引進優秀畢業生工作的科學性和導向性,各委辦局和大型企業集團要結合2012年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本系統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重點單位的推薦申報報告,並填寫相關申報推薦表(見附件3)。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根據2012年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實際需求予以認定🦢。
四、各用人單位應按照《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辦法》(見附件1)和《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受理辦法》(見附件2)的要求🙇🚇,及時為本單位錄用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辦理進滬就業的各項手續🍟。用人單位在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不得在協議中規定“畢業生如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與其解除就業協議”等相關內容🆖👼。如發現用人單位有上述情形👩🏼🎤,將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提供的材料🤹🏿♂️,承諾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虛假或偽造👵🏿,視情節輕重🙏🏼,暫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請資格,並將失信信息記入誠信記錄👊。對已騙取獲得的本市常住戶口👨🏼🦱、居住證及時註銷。對構成犯罪的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各高校要認真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相關政策和具體手續辦理方式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引導優秀畢業生到本市重點用人單位🏂🏽、重點領域就業✈️,並認真為其做好相關申報材料的鑒證工作🧛🏽。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獲準辦理本市戶籍後,原則上應於2012年9月30日前辦理相關落戶手續🧝🏽♂️𓀍。本市各《上海市居住證》受理點要根據《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受理辦法》(見附件2)👷🏽♂️,切實做好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申領居住證的受理和服務工作🚊。
附件🤽🏽: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教育 畢業生 就業 工作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2月23日印發
(共印500份)
附件1🙆🏻♀️→:
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辦法
一👩👦、申辦條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註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且在2011年3月1日前註冊登記(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辦的企業除外)🌿、信譽良好的各類直接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於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範圍。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12年受理工作啟動後一個月內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予以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已與第(一)款規定的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錄用協議);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3.在學習成績、外語與計算機應用能力等方面達到以下標準🐕🦺:
⑴學習成績基本要求✋👨🏻🎓:應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⑵外語能力要求:獲得大學外語四級證書或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證書。
⑶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獲得省(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文科專業學生為“一級”,理工科專業學生為“二級”👶🏼。畢業研究生及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於提交)。
所學專業為體育學類和藝術學類畢業生👧🏼,其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三)根據《201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另行公布)評定後,達到落戶標準分。
二𓀀🔖、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的進滬就業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主體👆,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遞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學習成績評定表》,畢業研究生須在評定表中由研究生培養部門明確畢業生就讀的二級學科代碼和名稱)👨🏽🦲,申請表可從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下載🧑🏼🎓。
(二)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三)填寫完整的就業協議書(如該協議書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按學期分列)🧗🏼♀️。
(五)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六)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各類獎項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領到有關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並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的復印件(驗原件)。
2.國際性和全國性競賽(含地方賽區)獲獎證書。
(七)用人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非法人企業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註冊資金一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2.2012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
3.上年度在職員工在滬社保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八)其他材料🍆💐:
1.畢業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支邊”🧳、“支內”職工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由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畢業生已婚且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滿一年的須提供🕤:
⑴夫妻另一方上海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在本市創辦企業(不含股份製轉讓𓀁、後期補註入資金的創業企業)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並須提交公司非零註冊驗資證明和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自主創業證》復印件😎。
5.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專利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和實用新型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並須提供經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帶教導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學校須出具當年本校所獲專利畢業生名單確認函(以高校校辦發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單位認為確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關材料或有關說明🚵♂️。
三🫲🏻、申報流程
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用人單位人事工作人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相關高校🦠、區縣、開發園區代理點進行現場申報🛌🏽。部分試點用人單位可在網上申報ℹ️🫃🏼。
四、受理期限
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自2012年3月1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1日(不含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五👃🏻、受理單位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六、受理地點
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交通:公交224路、43路✋🏼、92路🍑、92B路、122路、131路🎂、712路🪞、732路、755路、775B路、763路、764路、830路☝🏿、909路、946路🌽、953路,軌道交通1號線、9號線
其他代理受理點可在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上查詢👧🏻。
七🧔🏼、審核結果查詢
2012年4月中旬起用人單位可在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查詢首批春季畢業研究生申請審核結果,其余審核結果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後20個工作日開始查詢。
八👍🏽、其他
咨詢電話🏃♂️➡️:021—64829191
投拆電話:021—64826857
投拆郵箱: ts@firstjob.com.cn
附件2:
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
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受理辦法
一、申領條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條件
1.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用人單位錄用的2012屆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本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的緊缺專業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為大學專科畢業。
(二)用人單位條件
1.用人單位的註冊資本(實到資金)一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知識型服務企業🧑🏻🦯、科技型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高校應屆畢業生首創企業(需出具有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可不受上述註冊資本的限製;
2.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註冊資本(或開辦資金)一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企業非法人單位(分公司)其上級法人的註冊資金一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3.外省市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滬設立的辦事機構等派出機構🧑🏿🚀,不屬受理範圍(含人才派遣機構派遣的人員);本市用人單位招聘的,以項目、辦事處📨、代表處等各種形式駐外省、市工作的人員,不屬受理範圍。
二、申領程序及申請材料
(一)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
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統一辦理領取《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手續🐘。
應屆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領取《通知單》手續。
2.《通知單》的第一聯用於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報到期限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第二聯用於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同時,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戶所需的《就業報到證》。
3.領取《通知單》受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二)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1.用人單位網上註冊(www.21cnhr.gov.cn)🪇,並持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至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居住證受理點👷♂️,進行單位審核🌱。已經註冊並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登錄🥫。
非獨立法人企業須另提交: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註冊資金一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2)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
(3)企業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稅單原件;
(4)企業上年度在滬職員工繳納社保證明👨🏽🎨。
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本市首創的企業須提交🧑🏽⚖️🛌🏽:
(1)公司註冊驗資證明🥀;
(2)由學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自主創業證》復印件🍪。
2.用人單位網上登錄後,為員工網上註冊📯、填寫個人信息、審核並提交🧑🏿🌾。
3.用人單位至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居住證受理點,遞交書面申請材料𓀖。
書面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幾項👩🏼🔬:
(1)《通知單》;
(2)《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可網上下載,需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3)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復印件👩🏿🏭,為未成年子女申領隨員證的🔷,需提交其他證明🕺🏻,驗原件);
(4)落戶外省市的戶籍證明;
(5)在滬居住地證明復印件(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需提供產權證,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需出具單位證明👩🏿🚒👨🎨,借住滬籍親友住房的需提供戶主的房產證或戶口本、同意入住證明及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住證明,驗原件);
(6)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在本市創辦企業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7)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審批,並由受理點將審核認定結果通知申領人🚵🏽♂️。
5.通過審核認定的申領人到指定地點采集圖像等信息,領取《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
6.申領人按照《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的要求🥷🏼,領取《上海市居住證》。
三、受理時間、地址和咨詢電話
詳見政務公開網(www.21cnhr.gov.cn)。
四、其他
不符合本辦法申領條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或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附件3:
2012年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重點用人單位推薦申報表
主管委🚴🏻♀️🤞、辦、局(企業集團)名稱🧑🏻✈️:
人事工作主管領導🎬: 手機:
辦公電話: 電子郵件:
人事工作聯系人8️⃣: 手機:
辦公電話: 電子郵件🧑🏻🤝🧑🏻:
申報下屬重點單位名稱 信息登記號
單位性質 所屬行業
人事工作負責人 聯系電話
人事工作聯系人 聯系電話
推薦申報重點單位的情況介紹(可附頁)
推薦申報重點單位承擔國家或市級重大項目名稱及年限(可附頁)
說明:推薦申報報告和本申報表,須由所屬委辦局等相關機構蓋章(推薦申報單位較多,可附頁)🏫,並於2012年4月1日前,一並遞交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地址㊙️:冠生園路401號208室,郵政編碼:200235🌎,傳真號碼📱👉:64823102)📁。
填表單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4:
2011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進滬就業
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緊缺專業目錄
序號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所屬類別
1 51010200 種子生產與經營 農業技術類
2 51010500 園藝技術 農業技術類
3 51010900 植物保護 農業技術類
4 52030100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 城市軌道交通運輸類
5 52030200 城市軌道交通控製 城市軌道交通運輸類
6 52030300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 城市軌道交通運輸類
7 52030400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運輸類
8 52040100 航海技術 水上運輸類
9 52040300 國際航運業務管理 水上運輸類
10 52040500 輪機工程技術 水上運輸類
11 52040600 船舶工程技術 水上運輸類
12 52040700 船舶檢驗 水上運輸類
13 52040800 航道工程技術 水上運輸類
14 52040900 船機製造與維修 水上運輸類
15 52041100 船舶舾裝 水上運輸類
16 52050100 民航運輸 民航運輸類
17 52050200 飛行技術 民航運輸類
18 52050300 空中乘務 民航運輸類
19 52050600 航空機電設備維修 民航運輸類
20 52050700 航空電子設備維修 民航運輸類
21 52050800 民航特種車輛維修 民航運輸類
22 52051200 航空油料管理與應用 民航運輸類
23 52051300 飛機製造技術 民航運輸類
24 52051500 航空電子電氣技術 民航運輸類
25 52051600 飛機維修 民航運輸類
26 52051700 飛機控製設備與儀表 民航運輸類
27 52052000 航空發動機裝配與試車 民航運輸類
28 52060200 港口物流設備與自動控製 港口運輸類
29 53020100 應用化工技術 化工技術類
30 53020200 有機化工生產技術 化工技術類
31 53020300 高聚物生產技術 化工技術類
32 53020400 化纖生產技術 化工技術類
33 53020500 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 化工技術類
34 53020600 石油化工生產技術 化工技術類
35 53020700 煉油技術 化工技術類
36 53020800 工業分析與檢驗 化工技術類
37 53020900 化工設備維修技術 化工技術類
38 53021000 塗裝防護工藝 化工技術類
39 53021100 化工設備與機械 化工技術類
40 53030200 生物製藥技術 製藥技術類
41 55030100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電力技術類
42 55030200 電廠設備運行與維護 電力技術類
43 55030300 電廠熱能動力裝置 電力技術類
44 55030400 火電廠集控運行 電力技術類
45 55030800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化 電力技術類
46 55030900 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 電力技術類
47 55031200 輸變電工程技術 電力技術類
48 56060300 給排水工程技術 市政工程類
49 58010100 機械設計與製造 機械設計製造類
50 58010200 機械製造與自動化 機械設計製造類
51 58010300 數控技術 機械設計製造類
52 58010400 電機與電器 機械設計製造類
53 58010700 材料成型與控製技術 機械設計製造類
54 58010800 焊接技術及自動化 機械設計製造類
55 58011100 精密機械技術 機械設計製造類
56 58011200 醫療器械製造與維護 機械設計製造類
57 58011300 焊接質量檢測技術 機械設計製造類
58 58011400 技工加工技術 機械設計製造類
59 58011500 飛行器製造工藝 機械設計製造類
60 58012100 藥劑設備製造與維護 機械設計製造類
61 58020100 機電一體化技術 自動化類
62 58020200 電氣自動化技術 自動化類
63 58020300 生產過程自動化技術 自動化類
64 58020400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自動化類
65 58020500 計算機控製技術 自動化類
66 58020600 工業網絡技術 自動化類
67 58020700 檢測技術及應用 自動化類
68 58020800 理化測試及質檢技術 自動化類
69 58020900 液壓與氣動技術 自動化類
70 58021000 包裝自動化技術 自動化類
71 58030400 醫用電子儀器與維護 機電設備類
72 58030700 設備安裝技術 機電設備類
73 58030900 導彈維修 機電設備類
74 58040200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汽車類
75 58040700 汽車運用與維修 汽車類
76 59010100 計算機應用技術 計算機類
77 59010200 計算機網絡技術 計算機類
78 59010400 計算機系統維護 計算機類
79 59010600 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類
80 59010800 軟件技術 計算機類
81 59011500 航空計算機技術與應用 計算機類
82 59020100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電子信息類
83 59020200 應用電子技術 電子信息類
84 59020400 電子儀器儀表與維修 電子信息類
85 59021100 無線電技術 電子信息類
86 59022000 飛行器電子裝配技術 電子信息類
87 59030100 通信技術 通信類
88 59030300 計算機通信 通信類
89 61021100 服裝設計與加工 紡織服裝類
90 61040200 印刷技術 包裝印刷類
91 61040300 印刷圖文信息處理 包裝印刷類
92 61040400 印刷設備及工藝 包裝印刷類
93 61041100 出版與電腦編輯藝術 包裝印刷類
94 63011100 麻醉學 臨床醫學類
95 63020100 護理 護理類
96 63040300 醫學影像技術 醫學技術類
97 63041100 醫療儀器維修技術 醫學技術類
98 63041600 臨床工程技術 醫學技術類
99 65030200 老年服務與管理 公共服務類
100 65030300 社區康復 公共服務類
101 65030700 現代殯儀技術與管理 公共服務類
102 67020200 音樂表演 表演藝術類
103 67020300 舞蹈表演 表演藝術類
104 67020500 影視表演 表演藝術類
105 63041500 康復工程技術 醫學技術類